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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一個節目, 談的是現在大學生可以為了買名牌去打工, 拿到錢後立刻名牌上手, 然後吃一個月的泡麵也不後悔.
和日本女孩談到這件事, 她說她可能也會這樣, 她覺得有些事情就是要去作才不會後悔, 而且買名牌來犒賞自己並沒有錯.
我覺得應該不是這樣, 有些事情表面看起來似乎是一樣的, 但背後的意義卻是大不相同. 以工作犒賞來看, 應該是我很努力認真的工作著, 所以我買些東西來犒賞自己, 這是OK的; 但, 如果是因為想要買名牌而來工作, 那就大可不必, 除非確切了解名牌對自己的意義, 否則, 一切只是一種惡性循環而已. 這個也牽扯到第一種狀況: 什麼樣的事情是沒作會後悔? 為什麼沒有擁有一個名牌會後悔而不是沒有環遊世界會後悔? 擁有名牌絕對不是壞事, 問題出在為什麼要一個名牌? 我們的需要到底是來自己還是來自廣告商? 我們需要的到底是名牌還是商人以及社會賦予名牌的意義?
看過一個福特汽車的廣告(這裡, 這裡), 同事看了很感動, 我卻不以為然. 找回真實的自已, 靠的是買一輛車嗎? 這就類似於是不是買名牌就可以增加自己的氣質一樣. 狠下了心來買一輛車, 然後發現小孩沒有奶粉喝, 發現車貸很重, 發現油錢很貴, 發現自己天真到以為擁有一台車就可以找回真實的自己但事實上卻沒有, 然後努力加班工作到快死掉, 也許有一天發現了一台更棒的車, 然後決定犒賞沒天沒日的自己一下.....
有時候, 看得太清楚, 廣告都沒意義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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